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浙高教学会独立学院分会〔2023〕2号)文件精神,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人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独立学院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人员,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热爱教学管理工作,工作态度认真主动,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,热心为师生服务,注重管理育人,受到广泛好评。
2.准确理解独立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结合所在部门实际,工作开展有序,教学管理科学规范,秉公办事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各项任务。
3.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,善于总结管理经验,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。
4.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四年(含)以上。近三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学生、教师的集中投诉。
三、推荐程序
1.4月3日前,符合条件的教学管理人员自愿填写《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》,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liulin@zjnu.cn。
2.4月9日前,学院组织评审并确定拟推荐人选1名,并公示3天。
3.4月13日,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评审。
教务部
2023年3月28日